各工程咨询单位:
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扩大深圳工程咨询业的影响,提升深圳工程咨询能力和水平,参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奖要求,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决定开展深圳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优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选。
一、申报项目的条件
1、凡在深圳市从事工程咨询专业工作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以及部属各专业委员会在深单位集体和个人。
2、申报单位和个人应是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和个人。
3、2005年完成并符合报奖条件的工程咨询成果;2004年完成后未能参加当年申报的突出成果;2001年以来,确实由于咨询服务优异,而使项目建成投产后效益突出的工程咨询成果。
4、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是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的团体会员或是个人会员。
二、申报项目的范围
优秀的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包括代建制);工程咨询的新理论、新方法等研究成果。以上咨询成果,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应在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应在项目移交建设单位后申报。
成果形式: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和计算机软件技术。
三、申报的程序
从事工程咨询专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各部属专业委员会在深工程咨询单位和个人,直接向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申报。优秀工程咨询成果由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组织评审后,选送推荐给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选。
四、申报受理单位、时间、材料
1、受理单位: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
2、申报截止日期:2006年7月10日
3、申报材料:
(1)成果的原始材料;
(2)与项目咨询成果相关的评估(评审、审查、验收)报告、上级审批(核准)意见;与理论研究或技术成果相关的专家评价或鉴定;
(3)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的成果,应由申报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就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协商一致后,再行申报。申报时须出具协商意见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各1份。
(4)深圳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5份(推荐报送中咨协会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按北京的要求另通知)。
申报材料不退,请自留备份。
4、申报计算机软件成果的项目,应附软件评测报告。
五、费用
凡申报的项目每项需交纳评审费1000元(主要用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专家酬金以及与评审工作相关的其他费用等开支)。
推荐报送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项目,由中咨协会按其标准取费。
六、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33号金山大厦12楼 邮编:518008
联系人:张梅英
电 话:0755-82125343、82125345 传 真:0755-8207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