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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的新理念


    中国加入WTO以后,本土企业将直接面对经济全球化、科技一体化的激烈竞争,适应时代需要,改变传统的粗放经营模式,企业必须通过不断的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实现跨越式发展。
    企业创新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三者相辅相成。我们认为,首要的是理念创新。投资项目咨询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前沿行业,理念创新对咨询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咨询企业,应该随时掌握行业的发展信息,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进行资源积累。在市场环境中敏感性较差的企业,极易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目前我国基本建设领域的投资项目咨询,主要是对项目进行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建议书、环境评估、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理以及项目完成后的综合评价等,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尚无成熟的模式。
    我们高兴地看到,近年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的探索取得了一些进展,尽管推行中存在一定问题,但是,它的发展轨迹显示出较强的生命力。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投资大、公益性强等特点,由于项目管理方式上存在诸多问题,投资效益往往不能最大化。为了克服政府投资项目在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多位一体的单一模式和普遍存在的“三超”现象,先后有二十多个城市进行了“代建制”的尝试。“代建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作为一种同市场经济相吻合的新型工程管理模式,正在逐步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认可。
    一、“代建制”的发展
    “代建制”源于政府投资项目。1993年开始,厦门市在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针对市级财政性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弊端,通过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有实力的专业公司,由这些公司代替业主对项目实施建设,并在改革中不断对这种方法加以完善,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项目代建制度。之后,北京、上海、深圳、江苏、浙江、山东、云南、四川、重庆等省市也决定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代建制”。
    上海推行的“代建制”有了新的发展,2001年底,开始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强制实行“代建制”,后被广泛推广到其他市政工程建设中,大连路越江隧道、北环高速公路等实行了“代建制”模式。上海模式中,“代建制”不局限于政府投资工程,已推广到社会投资的基础设施工程。目前,上海已有20余家具有资质的代建单位,这些单位,大多数是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脱钩后走向市场的专业单位,少部分是新建单位。
    深圳也进行了一些试点工作,2003年下半年,南坪快速路项目引入“代建制”模式,指定由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坪快速路一期工程的代建单位,由交通部门代表市政府实施管理。2005年2月,政府投资的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至盐田段项目,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代建单位,实施公开招标“代建制”。
    “代建制”的进程表明,它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后,加快了“代建制”推广的步伐。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前沿的工程咨询行业,有责任有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聪明才智为“代建制”的推广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积累。
    二、“代建制”的性质
    代建制的性质,可以从两方面确定,一是概念定义,二是法律规定。先看概念定义,目前理论研究无权威性定义,即理论界对定义尚未形成共识;再看法律规定,目前国家层面对代建制亦无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仅是出台了一些政策性的管理文件,即法无明文。
    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理论界的百家争鸣众说纷纭,当前各地的实践经验,国家及地方的笼统地原则性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等。
    我们认为,“代建制”是一种代理关系,即代替甲方(业主)行使建设工程项目的权利和义务,属于项目管理范畴,即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甲方(业主)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阶段性或全过程的建设和管理服务。这样的定义比较符合我国实际。
    三、“代建制”的问题
    “代建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产物,推行效果显著。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代建制也存在问题。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首届代建制理论与实践高峰论坛,专家们提出很多问题,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①委托方、代建方、使用方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各方的职责、权利界定不明确;②代建单位的资质条件尚无统一的认定标准和办法;③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不明确;④代建管理费的计取标准和方法无统一规定;⑤代建单位面临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称等;另外,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代建单位的自身建设问题,项目管理的资源使用分散和责任划分不清问题,管理架构的重组与改革问题,对造价控制的范围和深度问题,如何遏止“代建制”中的腐败问题,如此等等。这些问题说明两点,一全社会对“代建制”的关注度正在提高,二“代建制”在推行过程中确实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我们要跻身“代建制”
    项目管理是一门科学,属于管理学范畴,“代建制”仅是项目管理的一个分支。项目管理需要统筹全局、组织协调、现场控制、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经验与能力,咨询行业在这种需要全局意识和经验把握的项目管理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尽早投入项目管理的实践,对社会来讲是一种前瞻性的引导;对企业来讲,是创新理念的落脚点和出发地。尽早跨进项目管理的门坎,企业新的效益增长点就会具备有力依托,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加强与有实力单位的合作,从承接部分业务入手,逐步积累经验,积累资源,形成自身具备的其他企业无法模仿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做大做强步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居安思危,跻身“代建制”,跻身项目管理,要有紧迫感。

(作者: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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