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定义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利用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次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编制项目总概算等工作。

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申请

条件

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报告

大纲

根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兴建理由与目标
(二)市场预测
(三)资源条件评价
(四)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五)场址选择
(六)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七)原材料燃料供应
(八)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九)环境影响评价
(十)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十一)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十二)项目实施进度
(十三)投资估算
(十四)融资方案
(十五)财务评价
(十六)国民经济评价
(十七)社会评价
(十八)风险分析
(十九)研究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