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8〕505号


印发《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8〕505号

 
     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2018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工作要点》为主线,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法治、防控和保障体系,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贯彻实施《2018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工作要点》,细化分解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理顺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的关系,完善安全生产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等责任督导制度规定,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等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完善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建立重大风险点、危险源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应实行差异化管理,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二)深化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等相关施工安全工作。
    (三)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重点地区攻坚等工作。按照住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2018年继续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整治和职业病防治检查行动,重点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危大工程管控,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四)扎实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严厉打击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工程造价、使用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具和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等行为。强化对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坚决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建筑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动态监管,确保各类人员的在岗履职。
    (五)从严从快查处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追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县、区住建局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3日内对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非本辖区企业仅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事故发生后5日内将复核报告(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笔录及处罚建议等相关材料)上报省住建厅。加强对责任主体的查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月” 活动。主要包括:各县、区住建局要精心策划,积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包括举办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活动、开展讲座、现场讲座、现场咨询、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安全生产月氛围。
   
    三、加强城市安全治理,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一)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城镇燃气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燃气企业、城镇燃气站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责任,加强燃气用户设施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燃气热水器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摸清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强化风险管控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同步建立管线专业信息系统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地下综合管廊风险管控,重点检查管廊运营安全制度建设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情况和管廊运营信息安全情况。
   (三)加强建筑垃圾安全运营管理。按照《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严格控制填土台阶高度、边坡坡度、安全防护距离、排水等技术指标,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提高建筑垃圾监管水平。

    四、强化基础建设,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一)加强安全诚信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强化市场清出机制,切实把诚信理念引入安全生产管理,对各方责任主体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造成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的要列入“黑名单”,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公布并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和注册人员的联合信用惩戒。
   (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的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各单位和部门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人员的比例,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争取政府支持解决执法人员不足、安全监管任务过重的问题,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专业机构的监管和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的监管范围。
   (三)加强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机制建设,提高安全事故救援能力。各级建设管理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本级的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建立本行业的安全抢险救援应急专家库,有计划地统筹抢险救灾的装备设备,提高安全事故的救援能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强化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综合素质。认真探索因人、因工种、因行业施教的方法,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层次学习人员的学习需求,全面提高安全培训效果。巩固和深化近年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成果,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附件1:惠市规建函〔2018〕505号 关于印发《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惠市规建函〔2018〕505号 关于印发《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